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7146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文号 | 湫政发〔2022〕275 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2-10-12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村委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镇2022年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镇已列入脱贫人口范围的脱贫户(已脱贫但仍享受相关扶贫政策的人员)。
二、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熟悉周边林情、山情、村情、民情;
(3)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能够在当地长期稳定从事管护工作;同等条件下,低收入人口、林草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过林业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复退军人可以优先聘用。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镇办组织实施,具体按照公告→ 申报→ 审定→ 公示→ 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全镇共确定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44名,结合各村脱贫人口及林地资源实际情况,各村具体名额如下:
散集村2名、看花宫村2名、车门村2名、坪坊村2名、门家村4名、芝村2名、埝桥子村2名、北崖头村3名、湫坡头村4名、椒村2名、西洼村6名、太堡村4名、甘家店村4名、旮旯子村3名、罗家村2名。
湫坡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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