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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邑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中开展机关效能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10-28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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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7103 主题分类 公安
        文号 旬公发〔2022〕281号 发布机构 旬邑县
        公开日期 2022-10-28 有效性
        主题词

        各科、所、队、室:

          现将《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中开展机关效能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牵头、责任、落实单位对标对表任务分工,细化专项治理措施,明确责任、时限,务必把工作抓在日常,于每月15日前向政工室报送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旬邑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27日

        旬邑县公安局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中开展机关效能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市局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总体要求,按照《全市公安机关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中开展机关效能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咸公政〔2022〕182号)有关要求,结合县局具体安排,现就全局民辅警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中开展机关效能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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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省市党代会安排部署,紧扣“对党忠诚、担当尽责、一心为民、勤学善做、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目标要求,坚持思想引导与实践锤炼相结合、正向激励与约束惩戒相结合,不断创新机关管理方式,优化工作运转流程,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锤炼党员干部和民警辅警过硬作风。

          二、总体目标

          主动把“六破六立”与围绕“五个聚焦”、深入查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聚焦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平安品质的更高期待,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专项治理公安机关效能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服务水平,努力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为加快县域经济建设提供坚强效能保障。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机关效能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解建锋任组长,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鲁继平,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段俊毅任副组长,成员由指挥中心、政工室、驻局纪检监察组、信访科、督察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政工室副主任门世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等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解决效能建设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论述摘编(2022年版)》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编发知识读本、开设讨论专栏、组织学习研讨等方式,教育引导机关领导干部、党员民警辅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思想自觉、理论自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积极履职尽责,着力打造模范机关。加强干部作风培养锤炼,改进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教育培训的《意见》,按照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弘扬延安精神、培塑优良作风”全覆盖轮训。

          牵头单位:政工室

          落实单位:各科、所、队、室

          (二)解决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遏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苗头,坚决禁止“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现象,第一时间回应网上留言,举报信箱,用好公安部12389违纪违法举报、信访举报等平台,及时受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所思所怨所盼,竭尽所能解决群众现实困难,增进与群众感情。

          牵头单位: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督察大队、法制大队、信访科

          落实单位: 各科、所、队、室

          (三)解决纪律松懈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巩固“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成果,及时开展“回头看”,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推进横向监督与条线监督贯通融合、上下联动,解决机关干部“庸懒散慢虚粗”等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执行决策责任、工作责任倒查等机制,严防任性决策不负责、好大喜功铺摊子、弄虚作假搞政绩、工作随意瞎折腾等现象,引导广大党员民辅警敬畏法纪、敬畏岗位,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老实做人、踏实工作、扎实做事。

          牵头单位:督察大队

          责任单位:政工室、驻局纪检监察组

          落实单位: 各科、所、队、室

          (四)解决督查问责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明晰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紧跟台账督办,建立工作闭环,推行限时办结制和一次办结制,立说立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确保领导批示件、调研交办单落地有声、追责有人,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综合运用末位问责、典型通报、能下调整等措施,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和上进心,打造全局上下主动干、认真干、加油干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督察大队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政工室

          落实单位: 各科、所、队、室

          (五)解决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纠治一些领导工作靠民警、民警工作靠辅警的现象。推动主要领导干部经常深入一线、带头蹲点调研指导工作,选派各警种优秀年轻干部到急难险重任务最前沿锤炼作风。坚持“好干部”标准,及时了解干部现实表现,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识别干部、培养干部,大力选拔使用担当作为好干部。认真做好干部作风问题举报受理,严肃处理作风不严不实的干部,切实让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不断匡正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牵头单位:政工室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督察大队、驻局纪检监察组

          落实单位: 各科、所、队、室

          (六)解决绩效评估方式不科学的问题

          制定作风建设专项考核办法,以科学的考核手段、过硬的考核制度、完备的考核体系,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将传统的考评方式扩展为包括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行政效率等内容的绩效评估,设置相应指标,实行量化考核。科学确定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考核结果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将作风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干部作风考核力度,定期开展作风专项研判,把作风考核与平时考核、工作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防止作风建设游离于工作之外。

          牵头单位: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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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

          落实单位: 各科、所、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各单位要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认真推进工作落实。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狠抓效能提升,靠前指挥、亲自推动,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强化督促检查。要把机关效能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敷衍应付的人和事严肃追责问责。结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效评价评估,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持续改进提升。

          (三)注重建章立制。要把机关效能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市局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巩固全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的实施方案》结合起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对立行立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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