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3-003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第一条 根据《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邑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咸办字〔2019〕15号),制定本规定。旬邑县机构改革方案>
第二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煤炭工业局牌子。
第三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和煤炭工业等方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管理和煤炭工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及煤炭工业发展战略、矿区总体规划、煤炭生产开发规划,推进全县七大支柱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年度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实施中、省、市有关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县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工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煤、电、油等生产要素保障工作。
(四)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行业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业科技项目,指导全县信息产业、新兴产业发展。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方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相关规划;指导全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组织协调相关重大工业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全县工业企业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等相关安全监管。
(七)负责对各种经济成份企业实施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并监督各项扶持资金的使用;指导企业融资工作;指导全县县域工业和工业园区的工作。
(八)统筹推进全县工业信息化工作,协调工业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工业信息安全防范、工业控制互联行业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理有关工业互联网与信息安全的重要事项,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
(九)负责全县煤炭资源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煤矿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监督煤矿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督促煤矿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组织指导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资源整合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
(十)负责煤矿生产秩序和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能力生产和违规经营行为;负责煤矿安全指标分解下达和考核;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煤炭超载整治、依法取缔非法储煤场(点)。
(十一)负责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组织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监管全县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十二)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监控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作。
(十三)推广和应用煤炭行业的先进技术,依法承担煤炭行业准入监管责任,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初验及上报工作;监督管理煤矿参建单位,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承担全县煤炭系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申报工作。
(十四)监督管理煤矿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工作。
(十五)承担煤炭行业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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