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3-00576 | 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0年,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旬邑县司法局管理,设主任一人,自2000年成立至今。现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专职援助律师4人。
2006年开始,旬邑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乡镇司法所在10个镇(街办)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工会、妇联、残联、信访、教育局等部门设立了困难职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系点。2007年在陕西省马栏监狱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2008年在全县100个新农村建立了“旬邑县法律援助中心驻新农村法律顾问室”,在全县200多个行政村设立了200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制作牌匾,公布法律援助的程序、范围、条件以及联系人的照片、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基本上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2010年县法律援助中心率先为全县10个行政村配备了法律顾问,制定了法律顾问的职责、服务日制度,为行政村日常管理、建设随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方便受援人,我们向群众公布了《法律援助十项承诺》制度,建立健全了《接待工作制度》、《法律援助人员工作守则》及《法律援助文明用语》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2011年9月1日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进一步满足了广大群众电话咨询的需求,方便了受援群众。
旬邑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得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两次,咸阳市优秀文明集体四次,并多次获得县级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由于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比较突出,咸阳市司法局在旬邑县召开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在会上对旬邑县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向其他参会县区推荐了旬邑县的先进经验。2010年2月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2011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2012年被评为“陕西省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单位”。2014年被授予咸阳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法律援助中心”。2015年被省妇联评为“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中心工作人员被评为国家级先进个人一人次,省、市级先进个人十人次。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旬邑县城关街道办崔家河永和路
联系方式:029-34420199 法律咨询热线“029-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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