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14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2-01-30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一季度经济稳增长的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一季度“开门稳”,特制定9条经济稳增长措施。
300万元补贴务工人员。凡春节期间县域内未停产持续扩大生产企业、未停工重点项目、继续从事生产的工人,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春节补贴,补贴时限1月29日至2月7日。
100万元激发居民消费。为县辖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为主的商场超市、日用品企业、餐饮企业、加油站、电商企业发放电子消费券。使用时限1月29日至3月8日。
150万元促进农业生产。对一季度蔬菜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的企业和种植户,每户奖励50000元;设施农业产量5000斤以上的,每棚奖励3000元;春棚蔬菜种植户,每棚奖励500元。对一季度生猪存栏5000头以上、肉牛养殖100头以上、羊养殖300只以上、产蛋20吨以上、产麻鸭20000羽以上的标准化养殖场,每户奖励30000元。对年贮存量3000吨以上、一季度果品销售量过半的果品贮藏企业,以及产值2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销售、生产等农业企业,每户奖励10000元。
500万元助推工业发展。对一季度作出突出贡献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资金补助。一季度产值增速实现正增长,增速50%及以上的企业,补助30万元;增速30%及以上的企业,补助20万元;增速10%及以上的企业,补助10万元。
100万元奖励商贸企业。其中,对一季度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每户奖励5万元;对位列咸阳市第一季度消费增长前10名的限上企业,在咸阳市奖励10-30万元的基础上,按照奖励资金的10%再予以奖励;位列咸阳市第一季度消费增长11至30名限上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31名至50名限上企业每户奖励2万元。
1000万元推动项目建设。对全县2月份开(复)工的重点项目,每个项目奖励1万元;3月份开(复)工的每个奖励5000元。新入统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项目每个奖励1000元,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项目每个奖励5000元,10亿元项目每个奖励3万元。对争取到的政府投资、专项债券、外资项目予以奖励,2000万元以上的每个奖励1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对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快、有突出贡献的,实行一事一议,专项奖补。
500万元力促招商引资。对原入园企业免除一季度厂房租金。对新招引企业,前两年厂房租金全免,后三年减免50%;对项目引荐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新签约项目,奖励全口径地方留成税收50%~80%;对新引进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高质量招商项目信息提供者,直接奖励1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亿元的招商项目,嘉奖信息提供者50万元。
200万元加大融资扶持。面向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脱贫群众,5万元以下的小额信贷,免担保免抵押适当贴息。开展金融辅导员入企帮扶活动,利用“线上线下”融资平台,加强线上融资对接,常态化开展线下银企对接活动。
贯彻落实减税政策。对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依法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法为制造业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依法落实国家2022年新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