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25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1-02-0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出生日期 |
受理条件:经调查人口信息登记情况属实和户口底册、常住人口统计表、人口信息系统信息达到“三统一”的,不予受理变更事项。在户口管理工作中,公民出生日期输入有误,确需变更、更正的予以受理。
所需材料:本人申请书、单位(村委会或学校)证明
办理程序:户籍内勤开具《办理户口受理单》后,由申请人填写《人口信息变更、更正审批表》,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深入辖区认真调查,经派出所所长审核,由派出所报县局治安大队审批后予以变更、更正。介乎法律责任年龄之间的14周岁至18周岁公民,根据调查情况加注意见,确系错误的由派出所所长审核后,经县局主管领导审批,相关派出所予以变更。
办理时限:派出所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服务、投诉电话:110 34423576 3442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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