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254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1-02-0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夫妻 子女 父母 |
所需材料:本人申请书、户口本、结婚证等
办理程序:投靠人在被投靠人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再到投靠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后到被投靠人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办理时限: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时当场办结,《户口迁移证》开出后当场办理落户手续。
服务、投诉电话:110 34423576 3442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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