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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父母双方不在一户口本的需提供结婚证),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单位介绍信或村(居)委会证明(属双胞胎的,应持有两人或多人合影照片)
办理程序: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内勤处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服务、投诉电话:110 34423576 3442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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