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220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2-05-05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广大参保职工、居民:
2022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7日
二、病种范围
(1)原发性高血压 2 级以上(含 2 级);(2)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3)脑血管病恢复期;(4)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6)糖尿病及糖尿病伴并发症 ;(7)肝硬化失代偿期;(8)慢性肺源性心脏病;(9)精神疾病;(10)系统性红斑狼疮;(11)帕金森综合症;(12)恶性肿瘤晚期;(13)多耐药肺结核;(14)慢性活动性肝炎;(15)类风湿性关节炎;(16)甲状腺功能亢进;(17)甲状腺功能减退;(18)慢性阻塞性肺病;(19)风湿性心脏瓣膜病(有心衰) ;(20)强直性脊柱炎;(21)癫痫;(22)大骨节病(Ⅱ、Ⅲ度患者) ;(23)中重度氟骨症;(24)慢性克山病;(25)肝豆状核变性 ;(26)间质性肺炎;(27)阿尔茨海默病。
三、所需资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病史资料:(加盖骑缝公章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含相关的化验及辅助检查报告单)。
四、报名程序
凡申请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的参保人员持相关资料,填写《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申请表》前6行,分别向所属单位、镇(社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提出申请、递交资料,所属单位、镇(社区)卫生院进行初审,初审后务必于5月17日前将病史资料报送至旬邑县医院医保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效期限
本次鉴定通过人员从2022年7月1日起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晚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强直性脊柱炎、肝豆状核变性、间质性肺炎、阿尔茨海默病八个病种实行一次鉴定,长期有效。除多耐药肺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癫痫五个病种有效期为2年外,其余14个病种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需要再次享受者应重新申请。门诊特殊病鉴定标准及报销政策具体咨询各单位经办人、镇(社区)卫生院医保科。
六、注意事项
1、门诊特殊病待遇享受有效期(截止2022年6月30日)未满人员本次不参加申请鉴定。
2、申请门诊特殊病仅限政策规定27种病种中的1种;
3、申请人员须按鉴定程序向所在单位、辖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提出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向为其代缴医疗保险的托管机构提出申请,个人直接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不予受理;
4、《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表》在所属单位、镇(社区)卫生院医保科、村卫生室自行领取,也可在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专网政策栏自行下载;
5、逾期不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
咨询电话:
029-34423807
029-34421955
旬邑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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