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22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旬卫发〔2022〕164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2-09-20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旬邑行动(2021-2030年)》,进一步完善全县健康素养监测工作体系,全面开展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根据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咸阳市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咸卫发〔2022〕79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旬邑县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旬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20日
旬邑县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卫办促进函〔2022〕
144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全县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完善我县健康素养监测体系,获得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数据,根据《咸阳市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为全面掌握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变化趋势,制订健康促进与教育相关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为分析居民健康素养影响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逐步提高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三)通过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全面推动我县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提升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监测范围
省、市级监测点:土桥镇、太村镇、底庙镇。
县级监测点:城关街道办、张洪镇、郑家镇、职田镇、马栏镇、湫坡头镇、清塬镇。
三、监测人群
本县15-69周岁城乡常住居民,不包括在校、医院、养老院、军事基地等地点集体居住的居民。
常住人口是指过去12个月内,在当地居住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的居民,不考虑是否具有当地户籍。
四、监测内容与方法
(一)样本量
参考全省2021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数据及省市县健康素养率,我县合格调查问卷数不低1000人。本次居民健康素养入户监测分两批次进行,抽取省、市监测点3个乡镇,县级监测点7个镇办,省、市监测点每个镇(办)合格调查问卷数不低于80人,县级监测点每个镇(办)合格调查问卷数不低于110人。
(二)抽样方法
本次抽样人口规模信息采用家庭户总数,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依据。
1.第一阶段抽样:每个乡镇采用PPS法抽取2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的居民户数不少于750户;如少于750户,则和邻近村(居)委会进行合并至750~1500户,形成新的抽样单位;如果合并后仍到达不到750户,可降低至500户左右。如果村/社区户数规模较大,抽取村/社区之后,则可以进行分区。抽样由疾控中心负责。
2.第二阶段抽样:每个样本街道/乡镇内采用随机数字法抽取家庭户。
3.第三阶段抽样:每个样本家庭户采用KISH表法,抽取15~69岁常住人口1人进行调查。
(三)监测内容
监测对象的健康素养水平,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3个方面。
(四)现场调查
本次监测使用统一的全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问卷,采用入户调查方式,鼓励调查对象自填完成调查,如调查对象不能独立完成,则采用面对面询问方式调查。
五、质量控制
(一)调查前质量控制
监测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抽样方法,选择调查的村(居)委会和调查对象,确保所有调查工作按照统一的方法进行。县疾控中心要做好调查人员的培训,使用统一监测方案和操作手册,保证调查工作的一致性。
(二)调查阶段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充分取得当地有关机构、调查对象的配合。使用统一的调查工具。原则上由调查对象根据自己的理解作答,调查员不做任何解释。调查对象如不能独立完成调查问卷,则由调查员来询问,根据调查对象的回答情况,调查员帮助填写选项。调查员不能使用诱导性或暗示性语言。调查员要当场核对调查情况并填写完成记录。
2、各相关单位要做好调查后复核工作。具体复核方法:每个镇抽取10份调查问卷,采用《复核调查表》以现场复核或电话复核的方式进行复核调查。监测点不合格问卷比例超过3份,则视为该监测点现场调查工作不合格,必须重新调查。
六、组织实施
1、本次居民健康素养入户监测工作在卫健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健康促进股负责监测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局党委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主管领导、疾控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卫生院院长、妇计中心主任、疾控中心业务管理人员为成员的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监测工作。
2、县疾控中心负责协助县卫健局制定监测实施方案,进行人员培训,组织实施具体任务,对各镇(办)提供技术指导和督导,做好质量控制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分析相关数据,开展监督评估等。
3、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按时完成常住家庭户数与抽中的村(居)委会常住家庭户名单的上报、本地的现场入户调查、问卷复核数据录入与分析、及做好现场调查的质量控制等工作。
联系人:县卫健局 鲁勃利 电话:13571088689
疾控中心 魏 莹 电话:1570601488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