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622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旬办函〔2021〕32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1-04-27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开展 五一 节前 安全生产大检查 的通知 |
各镇党委、政府,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党委,县级各人民团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五一”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级领导带队,组织县直有关部门,从4月26日至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夯实工作责任。“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行县级领导包抓重点行业及煤矿安全检查责任制。各包抓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县各行业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规律,按照属地、行业“双重”管理原则,制订详细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对照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逐项、逐部位、逐环节全面检查,切实做到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同时,要建立严格的检查登记报告制度,详细记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时间、内容及结果,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突出重点,明确检查任务。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安排,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点是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水利、学校、烟花爆竹、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等安全重点行业和领域。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辖区内所在行业领域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及时整改存在隐患,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三、要落实措施,扎实整改隐患。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分级管理、分层督促整改。对检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各检查组要及时责令隐患单位停产整顿,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深入扎实整改,直到消除隐患,复查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各检查组务必于5月6日前将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
中共旬邑县委办公室 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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