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434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旬河长办发〔2022〕01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2-01-14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 办公室 2021 工作考核 的通知 |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
为了全面了解各镇(街道办)2021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和“有能”转变,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依据旬邑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的《旬邑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将对各镇(街道办)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县9个乡镇1个街道办。
二、考核时间
2022年 1 月 17日开始。
三、考核内容
1、河长制、湖长制体制机构建设情况;
2、镇级河长的履职情况;
3、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4、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六项职责任务落实情况;
5、县级安排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6、上级反馈河湖违法问题的处理情况;
7、河长制工作宣传情况;
8、其他相关事项。
四、考核方法
1、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并设置附加分,考核结果分四档: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详见旬邑县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如出现以下情形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
(1)本年度本辖区发生过重大河湖水污染事件,对本地区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
(2)本辖区境内中省市反馈的重大河湖违法问题迟迟不能按期完成整改销号,被省市主管部门通报督办的;
(3)本辖区内发生其它重大河湖管理问题,被国家部委和省厅市局通报批评,对全县河长制工作考核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
五、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对各镇(办)河长制工作进行现场考核,对相关台账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六、结果运用
考核成果纳入县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对各镇办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把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好、考核靠前的,予以表彰奖励; 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差、考核排名靠后的实行约谈。对未按期完成省市下达的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或水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依法依规实行追责。
旬邑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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