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434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旬河长办函〔2022〕09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2-07-1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 办公室 加强 学生 安全工作 提醒 |
县教育局:
暑期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身亡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当前,虽然关于防溺水宣传我们已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张贴横幅和树立警示牌等手段进行防溺水宣传,但在河道实际巡查过程中,发现仍有中小学生及家长在河道嬉水现象。县总河长对此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预防溺水工作,特提醒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目前,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暑假期间,若不加强学生教育管理,落实人员和重点水域监管责任,极易发生溺水事故。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护青少年学生平安成长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联防,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学生溺水等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二、多措并举,加大宣传教育警示力度。发挥学校教育职能,广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溺水自救知识,教育广大青少年珍惜生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学校落实教育责任,组织学生学习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做到“六不”(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警示家长履行监护责任,看管教育孩子远离危险,自觉维护池塘、河湖、水库等水域防溺水安全警示牌完好、醒目。
三、查漏补缺,确保学生防溺水工作成效明显。要强化督查各校学生防溺水工作,确保工作全面,责任明确、防控机制、教育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要及时向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政府有关部门将对事故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改进工作。对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旬邑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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