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672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为全面掌握县河湖长制第三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县考核办《关于开展全县第三季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旬考办发〔2022〕15号)通知要求,县河长办于2022年10月17日—10月21日对全县2022年第三季度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
考核前,县河长办向各镇办印发了《旬邑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了《旬邑县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旬河长办发〔2022〕12号),按照通知要求,县河长办采取了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和听取汇报的形式,结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日常工作开展、信息报送等为各镇办进行了考核打分。
此次考核检查了各镇办河湖长制年度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向各镇办护河员发放了工资,对今后的工作开展提出了要求,确保年度内全面完成河湖长制工作任务。
旬邑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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