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3-00058 | 主题分类 | 水利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河长办开展2022年度年终河湖长制工作考核
为全面了解县2022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完成情况,切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和“有能”转变,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按照旬邑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邑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旬河长办发〔2022〕12号)、《2022年旬邑县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清单》(旬河长办发〔2022〕11号)及《关于调整<旬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旬河长办发〔2022〕07号)规定,从2022年12月12日—12月14日开始,将对各镇办、县河长办各成员单位进行河湖长制工作年终考核。旬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此次考核采取"自评+日常工作评价"相结合方式。按照《旬邑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自评打分,将打分相关支撑材料逐项建立文件夹报送县河长办;县河长办各成员单位依据上述文件要求,开展本年度河长制工作自评,将工作总结及相关支撑资料电子档报送县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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