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35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2-01-07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 人社局 防控 养老保险 不停 |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市县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要求,避免人员集聚和流动,减少传播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工作实际,暂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工作办理流程调整如下:
一、全面推行“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线上业务办理
城乡居民可通过 “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办理新参保登记、信息查询、生存资格认证、待遇领取,不用前往经办机构办理,减少人员流动。
二、相关业务办理实行电子传输
疫情防控期间,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家属应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村级协办员死亡人的身份信息及死亡时间。村级协办员及时记录,按时逐级将死亡人员信息电子版每月20日前上报县经办中心。待疫情解除后各村协办员通知家属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及丧葬费补助金领取手续。所需纸质资料,疫情结束后再进行提交。
三、疫情防控期间的养老金发放情况
按时足额发放每月养老金。新增到龄人员到龄当月请自行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办理待遇申请,如无法使用APP办理的可待疫情结束后进行线下办理,办理后从到龄次月补发养老金。
需要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请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自行资格认证,禁止柜台、入户等面对面近距离接触方式认证。
四、暂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关系注销、信息变更业务
为防止交叉感染,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关系注销、信息变更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办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保提供的信息、数据准确无误
在疫情防控期间,请诚信上报各类信息,各级经办人员切实负责,确保参保居民的合法权益。疫情结束后将纸质档案收集上报县经办中心。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请避免到人群密集的银行和窗口办理业务,积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特殊时期、请大家如实上报各类信息,各镇办劳保所切实负责,确保参保群众的贴身利益。我们共同努力,疫情防控、业务经办两不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可下载安装注册“陕西养老保险”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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