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347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旬汛办发 〔2022〕 2 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2-05-12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开展 防汛抗旱 准备工作 大检查 查的 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会商研判,今年极端降水概率较常年偏高,极端天气气候呈多发态势,防汛抗旱减灾形势严峻。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防指近期对全县防汛抗旱准备工作进行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査时间
2022年5月12日开始,5月17日结束。
二、检査方式
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大检查由县防指成员单位领导带队,采取现场查看、随机抽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按照县防指发(2022)3号文件内容要求,切实做到防风险、查隐患、堵漏洞、强弱项、补短板、促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求把风险隐患消灭在洪涝干旱和地质灾害发生之前。检查的重点为责任落实、安排部署、预案方案、监测预警、应急值守、转移避险、抢险队伍、物资储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
四、检查要求
1、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大检查是促进各镇办、各行业部门扎实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重要措施。各镇办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早、抓好各项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2、各检査组带队单位,要安排相关领导,抽调业务技术强的人员参与本次检查工作。
3、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指办公室要及时安排落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并主动协助带队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4、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现场填写《全县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大检查问题反馈表》(详见附表3),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向被检查单位予以现场反馈。同时,各负责单位负责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防指办公室。对检査中发现的问题,县防指办公室将按照“反馈一整改一通报”程序,督促相关镇办和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5、各检查组要做到轻车简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车辆由带队单位安排解决。
旬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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