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488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2-02-15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于禁 倡议书 |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为了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喜庆的佳节,拒绝燃放“孔明灯”从我做起,莫让放飞的心愿成为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旬邑县应急管理局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放“孔明灯”的宣传者。“孔明灯”在升空后不受控制,掉落山林、液化气站和加油站中可能引发火灾危险。 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宣传禁止燃放“孔明灯”有关规定,主动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燃放“孔明灯”,远离危险,传递正能量。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放“孔明灯”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禁放“孔明灯”,营造“减少一次燃放,增加一份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火灾消防安全,祥和安全过节。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放“孔明灯”的监督者。保护绿色生态,守护碧水蓝天,从我们每个人做起。广大干部群众要管好自己孩子,动员身边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对销售“孔明灯”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由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元宵佳节喜庆夜,当防天火再发生。让我们一起行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为了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一起努力!
旬邑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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