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20-009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0-09-16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 人民政府 公布 行政 规范 文件 清理 结果 |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近期,县政府对2020年8月31日前以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废止3件、宣布失效2件,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县政府的决定要求,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开、宣传和落实工作。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旬邑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6日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实施部门 |
清理理由 |
清理 结果 |
1 |
县政府办 |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征收供应成本复核确认的通知 |
旬政办发〔2016〕138号 |
县自然资源局 |
被新文件替代 |
废止 |
2 |
关于解决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 |
旬政办发〔2018〕136号 |
被新文件替代 |
废止 |
||
3 |
县政府 |
关于严格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旬政发〔2018〕121号 |
县应急管理局 |
被新文件替代 |
废止 |
4 |
县政府办 |
关于印发旬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旬政办发〔2008〕132号 |
县市场监管局 |
施行期满 |
失效 |
5 |
关于印发旬邑县驰名着名知名商标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
旬政办发〔2013〕52号 |
施行期满 |
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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