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22-000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旬政办函〔2022〕18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2-03-09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切实 做好 2022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防控工作 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保障全县畜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2022年底,规模场(户)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布病以监测净化为主,不实施强制免疫。各镇办要按规定的免疫病种,迅速动员、组织镇办畜牧站技术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及村干部逐村逐户,对散养畜禽开展集中免疫,常态化补免;宣传、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开展“先打后补”。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免疫技术培训,深入解读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措施,指导做好疫苗采购、程序化免疫、免疫效果评价等工作,及时落实疫苗补助资金核算。
(二)做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强化联防联控,坚定不移地落实“控泔、控运、控宰、控检”等各项防控措施。要扎实做好监测排查,坚持疫情报告制度,发现餐厨剩余物喂猪、不明原因死亡、从疫区调进生猪、私自处置偷卖病死猪等情况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开展宣传培训,加大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指导规模养殖场做好养殖场消毒及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要强化生猪调运监管,严格落实生猪屠宰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等防疫要求,严防带病猪肉流入市场。
(三)统筹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把人畜共患病防控作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大事来抓。统筹做好畜禽布病、炭疽、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与县卫健局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监测排查、同时开展应急处置),对检出病原学阳性的养殖场户家畜,坚决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养殖场户综合防疫管理,做好活畜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笼具、人员的消毒灭源,提高生物安全水平。严格活畜调运监管,落实产地检疫,积极推行“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新模式,促进畜牧业升级。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加强活禽市场的监管,落实休市、清洗、消毒等措施,建立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制度(1110制度)。
(四)切实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各镇办要进一步健全监测网络,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重点做好种畜禽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大户等养殖密集区和候鸟迁徙途经地的动物疫病监测,全面掌握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优先防治动物疫病的分布状况和流行态势。要加强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猪伪狂犬病、新城疫等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科学研判防控形势,为动物疫病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县农业农村局要制定免疫抗体效果评价方案,春防结束后要对免疫抗体效果进行检测,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低于70%的通知进行补免。
(五)进一步严格规范监督执法。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大畜禽调运、生产经营、屠宰加工、流通贸易等经营活动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贩卖病死畜禽行为。严格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出证行为,继续强化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加强跨省调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促进动物检疫信息的实时共享和活畜禽有序规范流通,杜绝病畜流入我县。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强对全县兽药饲料市场的监督检查,规范畜牧业投入品市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确保畜禽产品安全。
(六)做好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按照中省市安排,摸清全县畜禽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科学评估其特征特性和生产性能的变化情况,发掘鉴定新资源,保护好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实现畜禽遗传资源应收尽收、应保尽保。2022年,完成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畜禽品种现场核查;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配合市上完成新资源初步鉴定及上报、收集保护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基因库保存新增遗传材料等工作;配合市上制作保存畜禽遗传材料;做好2022年版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等宣传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22年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从3月5日开始,到4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3月5日—3月10日)。对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村级协防员和规模养殖场技术人员培训,提前做好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的组织、调运、分发等工作;指导规模场(户)做好“先打后补”疫苗的采购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免疫(3月11日—4月10日)。全面完成散养户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管、人畜共患病防控、非洲猪瘟防控、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等工作任务;指导规模场(户)做好程序化免疫、免疫效果评价等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4月11日—4月20日)。做好免疫补针、防疫档案完善、防疫联查验收、迎接省市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精心安排部署,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抓好动物防疫工作。要明确动物防疫工作责任,落实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做到安排部署、物资供应、力量组织和工作措施“四到位”。一手抓畜禽防疫物资“统采、统供、统防”,一手抓规模场(户)“监督、监测、核补”,毫不松懈抓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依法防治、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突出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和“先打后补”全面推进,制定动物强制免疫宣传培训方案,通过举办现场培训班、组织技术研讨会、邀请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持续加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宣传和免疫技术培训力度,提升养殖者自主免疫意识,提高科学养殖和防疫水平。春季动物防疫期间,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特别是对免疫注射剂量、注射部位及相应的操作技能进行现场指导,进一步提高防疫人员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做到规范操作、科学免疫。
(三)做实免疫记录。镇办畜牧兽医站、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并按时报告,确保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养殖场(户)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并借助手机APP、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将相关信息按规定上传“陕西智慧动监”平台,实施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将据此申请强制免疫疫苗补助。
(四)强化物资保障。各镇办要做好辖区畜禽存栏摸底调查,及时准确上报畜禽存栏数及所需疫苗和防疫物资器械。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与市级业务部门对接,做好防疫所需疫苗、耳标、药品、器械等防疫物资的组织供应和应急储备。要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管理,严格执行动物疫苗贮存、使用与管理要求,建立防疫物资进出库台账、冷链运输等制度,避免疫苗浪费和效价降低。
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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