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328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1-12-29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7号)和《咸阳市2021年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工作方案》(咸政办函〔2021〕38号)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结果看,旬邑县政府门户网站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网站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检查结果良好。网站总体上符合《指引》及省、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各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政务新媒体开设平台多样,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内容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未发现购买“粉丝”、强制点赞等行为。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网站规范建设制度落实不严,信息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不严,存在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个别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交流互动差、内容质量不高,以私人账号代表部门发布信息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部门、镇办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要强化发布审核把关,坚持先审后发,强化常态化巡查,对拟发布信息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牢牢守住信息内容和安全保障底线。要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加大业务培训,实行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中的作用。要对照四季度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强化措施,尽快进行整改,同时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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