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643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7号)和《咸阳市2021年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工作方案》(咸政办函〔2021〕38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工作,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1059条,其中政务动态668信息条(包括今日新闻、基层动态、视频新闻等),专题专栏发布信息115条,政务公开类信息276条。“古豳旬邑”微信公众平台三季度发布信息215条,订阅人数39780。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全部按照规定办理完结。县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共收到网民来信63件,已办结63件,回复率100%。
全县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共计19个。本次检查发现,合格政务新媒体18个,不合格1个。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平台建设方面还有待完成。一是未提供实时智能答问功能。二是未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检索功能。
(二)政务新媒体。“旬邑微教育”微信公众号因出现严重错误表述被上级通报,判定为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作举措,夯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各单位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分级分层强化监管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开展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错误表述排查专项行动,对2021年以来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排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二)紧抓关键环节,确保公开质量。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章立制、标本兼治。进一步严格主办单位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安全。明确政务新媒体不得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不得给与本单位工作职能无关的内容点赞。
(三)注重考核问责,增强结果运用。进一步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对检测中存在问题的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旬邑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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