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9016021738F/2022-033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
公开日期 | 2021-03-24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 审计局 就业和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服务 服务中心 广场 大厅 装修 改造 配套 设施 施工 情况的 审计结果 |
(2021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旬邑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察实施细则》(旬政办发〔2010〕41号),县审计局于2021年1月28日至2月3日,对县人社局实施的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室外及楼前广场建设、一楼大厅装修改造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投资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送审的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包含在项目总建设内容之内,分别由县发改局旬发改〔2013〕150号批复立项,旬发改〔2013〕168号批复可研报告,由市发改委咸发改〔2014〕740号批复初步设计,咸发改〔2014〕441号下达投资计划。项目最初批复计划投资72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80万元、地方投资448万元);2019年以旬发改〔2019〕196号追加室外附属及绿化、亮化、硬化等工程投资计划330万元;2020年又以旬发改〔2020〕177号追加培训室装饰改造及附属楼室外硬化等投资计划405万元;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463万元。建设地址位于县城东区旬东大道以北永和路以西永兴路新址。本次送审的建设内容为:室外配套附属设施新建和室内装饰改造等。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
一是室外建设工程。委托旬邑县规划设计室设计,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咸新区分公司代理招标,设最高限价147.78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模式,由旬邑县建筑公司以128.14万元中标承建。工程于2019年8月中旬开工建设,11月中旬竣工。
二是楼前广场工程。委托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模式,由陕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97.63万元中标承建。工程于2019年11月中旬开工建设,2020年3月下旬竣工。
三是一楼服务大厅装饰改造工程。委托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模式,由陕西琼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69.7万元中标承建。工程于2019年11月中旬开工建设,12月中旬竣工。
二、审计结果
本次送审的工程建安费投资总金额3,926,535.74元,审减投资金额44,554.05元,审定投资金额3,881,981.69元。具体如下:
1、室外建设工程
建安费送审金额1,908,970.64元。其中,合同内1,281,432.55元;补充协议增加主材价款495,045.22元;变更签证增加132,492.87元。
核减投资金额5,680.89元(包括签证部分单价执行偏高)。
审定投资金额1,903,289.75元。
2、室外土方工程
建安费送审金额317,379.45元。其中,合同内317,379.45元。
审定投资金额317,379.45元。
3、楼前广场工程
建安费送审金额984,452.04元。其中,合同内978,480.28元;变更签证增加119,570.90元;扣除暂列金-113,599.14元。
核减投资金额35,767.02元(包括未扣除劳保统筹及签证部分单价执行偏高)。
审定投资金额948,685.02元。
4、一楼服务大厅装饰改造工程
建安费送审金额715,733.61元。其中,合同内698,166.07元;变更签证增加108,446.85元;扣除暂列金-90,879.31元。
核减投资金额3,106.14元(包括签证部分单价执行偏高)。
审定投资金额712,627.47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施工单位违规多计工程价款44,554.05元。其中,一是室外建设工程多计造价5,680.89元;二是楼前广场工程多计造价35,767.02元;三是一楼服务大厅装饰改造工程多计造价3,106.14元。
(二)未投保缴纳其他社保费101,571.58元。其中,室外建设60,561.1元、楼前广场10,243.12元、一楼大厅装饰30,767.36元。
对于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县人社局对多计工程价款进行调减处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施工规范,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于未投保和缴纳的其他社保费,要求施工企业进行补缴,并进行了适当处罚。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就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对于多计工程价款4.46万元的问题,县人社局已在工程款结算中进行了扣减。同时,要求基建管理干部多学专业知识,确保以后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旬邑县审计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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