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20-0089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旬财发【2020】752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0-12-10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 财政 下达 2021 中央 资金 少数民族 预算 的通知 |
县扶贫开发局:
为支持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预算的通知》(咸财农业[2020]16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 暂定名,下同)40万元下达你们,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
因中省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求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请按照中省确定后的政策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请及时反馈资金使用管理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旬邑县财政局
二O二O年十二月十日
监督单位:旬邑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12317 029-34422101
投诉地址:旬邑县北大街旬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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