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9016021738F/2021-0067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旬财发〔2021〕460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 |
公开日期 | 2021-07-27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旬邑县 财政 下达 2021 省级 衔接 振兴 资金 的通知 |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咸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咸财农业[2021]6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局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3.97078万元,年终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05 生产发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推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本次下达资金属于涉农统筹整合范畴,请你局于5日内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尽快组织实施。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监督单位:旬邑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12317 029-34422101
投诉地址:旬邑县北大街旬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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