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旬邑县医疗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谈文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429MB2992189L
为优化投资发展、提升营商环境,改进医疗保障局工作作风,提高我局效能和政务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做出郑重公开承诺:
1. 坚持文明办公。依法办事,勤政廉洁,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践行一次告知。服务对象到服务窗口办事或电话咨询、网上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
3.坚持首问负责。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要对办事对象咨询事项进行认真解答、对提交业务申请负责办理。
4.保证限时办结。对服务对象咨询、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业务事项,能够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时限(有承诺的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
5.规范办事流程。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服务,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限。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
6.严肃服务纪律。窗口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严守职业规范,做到服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热诚服务。
监督电话:34422148
邮箱:107935560@qq.com
法人签字:谈文玲
承诺日期: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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