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旬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旬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旬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协调解决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分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
(四)加强协商沟通和信息共享,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信用体系建设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等工作,协调推进政务诚信、企业信用、个人诚信、司法公信、社会组织信用等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五)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六)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七)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联席会议成员由县档案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委保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金融办、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县烟草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旬邑分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编办、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信访局、县文明办共36个部门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信息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信息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股)室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纪要形式明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经召集人审定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县信息办统筹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本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推动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建设,牵头推进全县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应用、联合奖惩实施等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据本单位 “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负责组织推进主管行业领域及细化分支领域信用建设具体工作,落实行业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等责任,加强信用信息开发应用,将信用信息嵌入本部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工作中,强化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信用监管,贯彻落实行业领域红黑名单标准及制度,推动建立相关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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