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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县开展“推进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7-03-31 14:05:47
        来源: 旬邑县政府
        作者: 文明办
        责任编辑: 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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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省市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总体要求和2017年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现就在全县开展“推进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活动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倡厚养薄葬、抵制天价彩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为抓手,以促进乡风文明,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为目标,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部门联动、通力协作,突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全县深入开展“推进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全县干部群众自觉带头反对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人情跟风等不良社会风气,进一步树立崇尚节俭意识,弘扬新风正气,破除陈规陋习,形成向上向善向美的道德风尚,为建设“关中最美县”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源泉。     

        二、活动内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推进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以创建省级“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县为载体,突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全面推行“十个一”民风建设,扎实开展移风易俗“五大行动”。

        (一)思想道德宣传教育行动。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德陕西、德善咸阳”、“崇德包容、尚法创新”咸阳精神、“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二十四孝”、中华传统文化等公益广告的宣传。在街道、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和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设立公益广告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依托马栏革命纪念馆、旬邑革命暴动纪念馆、烈士陵园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艰苦朴素的传统教育。积极利用道德讲堂、农民夜校、科普图书室、村广播站、政府网站、县电视台、旬邑大讲堂等阵地和媒体的作用,开展勤俭节约、自强自立、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等公益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抵制封建迷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各镇办、各部门要围绕移风易俗工作,树立辖区和单位的先进典型,把他们的事迹写成材料、编成教材、排成节目,采取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形式,宣传“最美”人物事迹,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推进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活动带头人。

        (二)抵制“天价彩礼”行动。当前我县农村彩礼普遍较高,据调查,彩礼整体水平维持在10-20万元之间,为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51元的11.2-22.3倍,彩礼的居高不下,直接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因婚返贫、因婚引发的民事纠纷、刑事案件、社会不稳定的矛盾时有发生。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着眼群众反映强烈的“天价彩礼”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合理引导、全面整治。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要统筹协调,抓好“天价彩礼”治理的任务落实工作,要印发《倡议书》,积极开展“天价彩礼”大家谈,抵制“天价彩礼”征文和演讲大赛等活动,抽调理论骨干,成立宣讲团,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开展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青年自觉摒弃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逐步改变不文明的婚嫁陋习。全面建立“道德红黑榜”“善行义举榜”,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开展反面典型教育活动,用群众身边鲜活事例教育群众、影响群众、感召群众、带动群众。团县委要为适龄青年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开展集体相亲会、鹊桥会。县妇联引导全县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带头移风易俗,树立理性的婚嫁观,正确的爱情观。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要加大《婚姻法》执行力度,依法打击低龄婚育现象和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婚姻诈骗行为,加大对职业婚介所、婚介人员的培训力度,坚决遏止媒人哄抬彩礼行为。各镇办要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网络宣传监督员,跟进宣传,随时监督,并划定彩礼上限,对不切合经济实际、索要高价彩礼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双方父母进行教育,保障婚龄青年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婚丧礼俗整治行动。实施“婚丧新办”倡导计划,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一是婚事新办。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不大操大办喜庆婚宴,控制宴席规模,降低宴席标准、烟酒价格,减少迎亲车辆,不雇请乐队,不燃放鞭炮,实行中午一顿饭制度,要彻底取缔名目繁多的“见面钱、敬酒钱、改口钱、操心钱、开门钱、捉鸡钱、上桥钱、添箱钱、加油钱”等额外费用,降低各项支出。二是丧事简办。全县干部群众都应遵守社会公德,崇尚尊老孝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观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尽孝,多陪老人散步、旅游、唠家常,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身心愉悦。老人去世时,倡导文明简朴的丧葬礼俗,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控制花圈数量,减少祭奠用品,采取献花、种树、敬酒、开追思会等方式祭奠逝者,杜绝大讲排场,吹吹打打,搭台唱戏,散发纸钱,焚烧祭祀纸品等不文明礼仪,切实从根源上消除丧事大操大办和扰民现象。三是其他喜庆事不办。倡导孩子满月、金榜题名、入伍参军、乔迁新居、老人过寿、购买车辆等事宜不办的做法,广大干部群众都应该自觉抵制盲目攀比,做到不跟风,不随从,不宴请,不要让人情成为一种债务,请客成为一种负担,让文明新风,高尚情怀占领生活的新高地。

        (四)“一约四会”推动行动。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组织。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对村民婚丧事宜、孝老爱亲、关爱子女、诚实守信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好媳妇、好孝子、好公婆、金婚之星”等推荐评选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农村新风文明。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活动,引导家家户户写家风、晒家训,引导农民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

        (五)“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行动。以“十个一”民风建设为载体,全面抓好张洪镇西头村、职田镇万寿村、土桥镇镇头村、湫坡头镇散集村等107个“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建设。深化文明创建工作,推行“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文明家庭”、文明镇村创建活动。按照“六个一”的流程开展道德讲堂,把各级各类道德模范请进讲堂,讲述自己的善行义举,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邻里守望、日行一善等活动,构建文明家园的道德细胞,形成以孝养德、以俭养德、互帮互助、相亲相爱的良好社会风尚。推行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文明创建、文明风尚方面的优势,引导结对双方在思想观念、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共建共育共享,把解决物质贫困与改变行为陋习结合起来,形成以城带乡、文明共建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认识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总体安排,制定具体措施,细化责任分工。要明确单位职责和负责人,为移风易俗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加强乡风民风建设的舆论引导, 组织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各镇村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正面典型及时褒扬,反面典型及时曝光。县委宣传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指导监督的职责,推动形成文明委成员单位联动配合,镇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抓住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移风易俗一定要抓住“移什么风”、“易什么俗”这个重点,各文明委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摸清不良风气的背景情况,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有针对性的解决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往来负担沉重、伤风败俗不正风气以及非法宗教、黄赌毒等方面的问题,做到对症下药。要坚持正面引导,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方面的典型和经验,宣传农村干部群众在移风易俗实践中的新创造新成效和“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的新气象新风貌,使勤劳节俭、孝老敬亲、和谐友善的传统美德深入人心。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宣传部、文明办牵头,妇联、民政、综治、司法等多部门参加的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指导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解决问题的职能作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移风易俗工作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整合资源力量,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县文明办、各镇办要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体系,作为“道德模范”“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工作检查督导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同步发展。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密度和力度,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检验实际工作成效。每年年终, 县全民教育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全年考核情况,对信息上报不及时、工作开展力度不够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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