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如一朵美丽的“铿锵玫瑰”,怀揣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在深厚的司法实践土壤中绽放着迷人的风采。展示着新时期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独特魅力。她就是旬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太村人民法庭庭长周亚萍。
周亚萍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忠实履行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
一腔正义 惩治犯罪保稳定
2008年,刚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的她,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旬邑法院,被分配到刑事审判庭工作。刑事审判工作一干就是七年,七年间,她以青年干警应有的不服输的拼劲、不怕难的闯劲和朝气蓬勃的状态,主动请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坚持以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力争将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她主办的王某贪污、职务侵占案,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大,但被告人拒不认罪,为了办好该案,她经常加班加点,紧密结合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不枉不纵,罚当其罪,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挽回了国家和集体财产。
扎根基层 情系百姓促和谐
2015年,已经拥有相当审判经验的她,先被调任为马栏法庭负责人,后又被任命为太村法庭庭长,开始了她的基层法庭生活,虽然基层法庭的生活是单调的、条件是艰苦的,但能在基层的广阔天地建功立业,能在与百姓的亲密接触中体会鱼水情深,她仍然感到无比的坚定和光荣。她曾处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原告李某的丈夫意外死亡后,其公婆将全部赔偿金存在自己名下,不愿分给李某分文,李某遂将公婆起诉到法院,受理案件后,她多次前往被告家中做思想工作,从法理、人情、道德等各个角度向他们阐述道理,经过她的耐心释法析理,两名被告终于同意将原告应得的赔偿金交付给她,从而维系了双方的家庭关系,她秉公执法、不辞劳苦促调解的工作作风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扬。
深情普法 弘扬法治谱新章
多年来,周亚萍在从事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审判“五进”、以案说法等普法教育活动。她多次走进中小学校园,举办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在校园公开开庭,用一起起鲜活的案例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做出积极贡献。她多次走进广播电视台,紧密结合办案实践,解读法律法规、提供司法建议。她多次走进党政机关,宣讲依法治国方略,凝聚各界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精神共识;她积极举办“法庭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基层人民群众、代表委员们走进法庭、了解法庭,从而尊重法律、支持司法。
廉洁奉公 率先垂范创佳绩
作为一名庭长,她以自己的行动为同事树立榜样,一方面坚持公正办案,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在她的带领下,全庭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显着提高,业务水平明显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全庭从未出现过违规违纪问题及媒体负面报道,各项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势头,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集体”“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工作先进集体”,并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咸阳市政法委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周亚萍始终认为,只有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才能为高质量的裁判提供源源不断的“源头活水”,只有理论结合实际的调研,才能使自己的审判业务能力不断得到提升。近年来,她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及调研文章180余篇,撰写的《缓刑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等多篇文章被表彰为优秀论文,成为名副其实的业务骨干和写作能手。
近三年来,她年均办案260件以上,结案率达到98.8%,调解率达90%以上,服判息诉率达到98%,无涉诉信访案件。先后多次被旬邑法院表彰为先进个人、信息调研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优秀法官,承办的案件被省高院表彰为“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被旬邑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荣获旬邑县“2011—2015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旬邑县优秀共产党员”“咸阳市第三届优秀青年卫士”“咸阳市新长征突击手”“咸阳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等荣誉称号,2018年2月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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